本网讯:近日,市院对分院综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向各分院征求意见建议。5月4日下午,一分检绩效考核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考核责任部门工作会议,结合该院考评工作实际,对市院综合工作考评细则进行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
一分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院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周晓燕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院绩效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平家友,院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各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曲力慧副处长首先对市院此次《实施细则》的设定部分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实施细则》条目共计32条,其中涉及考评内容条目共26条,主要分布在市院8项对口工作上。具体为:干部工作2条,组织宣传工作2条,教育培训工作2条、综合工作2条,纪检监察工作4条、办公室工作4条、技术工作4条、计财工作5条、创新工作1条。综合工作考评主要分为基层自评、市院考评(含初评、复议)、总结汇报和通报反馈四个步骤,不再设置复核程序。
周晓燕副检察长指出,当天的会议促使各考评责任部门将市院考评细则认真学习和熟悉了一遍,进一步促进了综合部门的考评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意见建议汇总上报市院,政治部干部处要做好此项工作的牵头和落实。
会上,各部门领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照既往的考核工作经验与体会,逐项研讨了考核细则的各项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下一步,院考评办将牵头整理各部门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市院要求,通过检察网考评意见反馈系统,将意见建议上报市院。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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