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10日上午,市检一分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市委第28督导组组长王振清同志、副组长董小兵同志及督导组其他成员和市检一分院党员一起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检一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晓燕同志主持。
会上,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保京同志代表院党组对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下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着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切实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建设,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理论修养和业务素养,不断提高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着力畅通渠道,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经常性的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检务公开、代表联络、群众接访等平台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加主动地了解社会各界对我们自身工作的实际需求,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团委的作用,理顺领导班子与干警的沟通交流机制与渠道,及时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对干警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干警反馈。三是着力整改问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防止“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注重建章立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四是着力统筹协调,切实巩固活动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深化办案机制和业务创新、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等内容与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检察工作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市委第28督导组组长王振清同志在点评中,首先从四个方面对一分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党组班子发挥了带头作用,履责到位;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参与,思想教育得到提高;三是教育实践活动效果得到了干部群众认可;四是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同时,王振清组长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继续牢固树立群众路线的思想观念。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收获坚持下去,使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并做到毫不动摇、持之以恒。二是要坚持抓好整改落实。凡是列入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具体责任人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抓好整改落实,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三是要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保证在活动中制定的制度计划的实现,还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实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四是要大力加强作风养成。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四风”的一系列文件规定,避免出现“一阵风”,绝不让“四风”反弹的情况发生。五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上见成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让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稿件来源:(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党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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