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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一分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增强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日期:2014-11-25 12:51:56 来源:千龙网 作者:易苏辉 点击:1622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网讯 2012年以来,市检一分院立足执法办案,运用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根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公安局、法院、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机关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发送诉讼监督、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250余份,收到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回复19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围绕执法办案,注重增强检察建议的指导性,促进严格规范执法。以执法办案为重点,结合侦监、公诉等部门对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和引导取证工作,先后针对公安机关违法进行户籍登记导致在逃人员隐匿身份,丢失物证、鉴定结论、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缺乏对辅警的有效管理等问题,发放检察建议48件,得到了侦查机关对相关问题的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开展了督促检查、制度完善等工作,检察建议指导侦查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成效显著。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湖北省十堰市下辖公安机关违法进行户籍登记,导致犯罪人员长期逃避法律制裁的问题,市检一分院向该市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及时整改,该市公安机关在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户口登记专项清理整顿。再如针对市检一分院向河北省保定市公安机关发出的加强对辅警和涉密专用设备管理的检察建议中,指出了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辅警管理不规范、电子密匙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保定市公安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制定并印发了《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监管系统辅警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安数字身份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二是围绕诉讼监督,注重增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促进实现公平正义。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在用好纠正违法、刑事民事抗诉等审判监督手段的同时,针对一二审判决审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判决书认定事实不全面、适用废止法规等问题,向审判机关发放检察建议32件。在检察建议撰写的过程中,注意全面了解和调阅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审判机关内部规定,在保证检察建议严肃性的同时及时与审判机关沟通,共同促进和维护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得到了审判机关的认可。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我院检察建议的回函中表示,“将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督促基层法院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在庭审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审判的权威性。”
  
  三是围绕民生民利,注重增强检察建议的实效性,促进依法廉洁行政。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资源优势,运用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构建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先后针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机关单位行政审批、监管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向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县区级人民政府、北京市住建委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件。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预防犯罪,服务民生民利的实际效果,市检一分院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还积极通过跟踪回访、约谈座谈、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得到了卫生部陈竺部长,卫生部党组张茅书记、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相关单位的积极评价。如在办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朱某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中,针对该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我院向国土资源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应开展专项清查的建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作出批示,“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对加强管理和完善财务制度有重要意义。”
  
  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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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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