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与市一中法、市公安局法制办签订《关于建立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沟通、交流、协调机制的会议纪要》
本网讯: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交流协作机制,确保准确有效执行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效率,防范冤假错案,近日,市检一分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签订了《关于建立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沟通、交流、协调机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需要进行沟通交流的六类议题,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就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类型化问题、突出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侦查中发现的新型犯罪涉及的法律问题、具体办案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侦诉审过程中的内部流程及业务沟通、拟排除证据情况研讨等六类议题,可由三机关提前沟通,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二是明确了沟通交流的具体程序,规定以座谈研讨为主要形式的沟通交流会议由公检法三机关轮流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可经任一机关提议随时召开,主要由三机关刑事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必要时可由主管领导参加,对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三是明确了联合开展刑事业务培训的工作机制,规定公检法三机关每年可联合组织刑事业务教育培训,也可在一机关组织教育培训时,邀请其他机关业务骨干参与授课或参与学习讨论;四是明确了诉讼监督工作双向反馈机制,规定检察、审判机关就个案办理中发现的涉及侦查取证方面的相关问题,可采用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相关监督文书统一发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并抄送具体办案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诉讼监督文书的接收、调查及反馈工作。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易苏辉)
下一篇:999急救中心130个急救站整装待命 直升机高速路备勤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