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易苏辉 摄)
本网讯:2015年6月2日,为拓展二审办案监督效果,提高干警法治宣传能力,回应社会关注,形成检察机关与媒体的宣传合力,一分院二审处会同宣传处专门与正义网、方圆杂志、法治进行时等媒体的记者进行座谈。
会上,各媒体的记者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媒体在宣传过程中比较感兴趣的宣传热点,如民生类案件、贪腐类案件、社会事实发生的热点等,号召大家踊跃提供法制宣传线索。记者们还指出了检察机关在当前法制宣传中面临的不愿说、不敢说、不会说的困境,以及四项应该注意的问题。随后,与会记者还向大家播放了自己制作的新闻短片,以提高大家进行宣传的积极性。
二审监督处处长赵永红(易苏辉 摄)
赵永红处长指出,二审处的功能不同于其他部门,二审处的案件不同于其它部门的大案要案,但二审案件资源丰富,种类繁多,贴近民生,更接地气。二审处的干警每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每人都有自己的经验和想法,通过办案完全可以把宣传中的问题找出来,将二审处的外宣工作推向新台阶。
宣传处吴敏副处长指出,二审处可以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与宣传处进行对接,搭建处室之间长期交流合作的平台。各干警在平时的办案过程中,要树立保存办案过程中的音像资料的意识,为宣传提供第一手资源。
宣传处吴敏副处长 (易苏辉 摄)
随后,各位干警就法制宣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向大家指出了部分干警不愿意进行法制宣传的忧虑,有的提出大家应该怀有一颗类似媒体的心,有的提出应该结合处室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外宣水平。彭现如副处长还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了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同和接受。
座谈会上,赵永红处长对宣传处和各位媒体记者表达了感谢。此次座谈为大家提供了很多帮助,帮大家进一步树立了法制宣传意识。赵处指出,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今后法治新闻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检察机关与其被动适应,不如主动出击、主动适应,及早锻炼自己、提高自己。我们在进行法制宣传时要有基本的辨别意识,应当把办案工作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力求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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