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承办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主办项目:17项
(一)第3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7%。
牵头领导:王安顺、李伟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李万钧、市财政局李颖津、市地税局杨志强、市国资委林抚生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第5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李颖津、市地税局杨志强、市国税局李亚民,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三)第22项:做好跨行政区、跨领域规划对接,推动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规划、标准、监测、执法体系,积极探索共建产业园区税收、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市规划委黄艳、市环保局陈添、市质监局赵长山、市经济信息化委张伯旭、市财政局李颖津、市地税局杨志强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四)第32项:做好“营改增”扩围,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李颖津、市地税局杨志强、市国税局李亚民、市统计局王文杰、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李纲、市审计局吴素芳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五)第41项:实施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张伯旭、市地税局杨志强、市财政局李颖津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六)第56项: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有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七)第79项:支持网络零售发展,扩大电子发票试点范围,培育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新模式。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闫立刚、市地税局杨志强、市国税局李亚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八)第123项:合理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就地淘汰低端、低效、高能耗产业,关停300家制造、锻造、小家具等领域的污染企业,逐步清退镇村工业大院,以产业疏解带动人口疏解。
牵头领导:李士祥、张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张伯旭、市环保局陈添、市财政局李颖津、市地税局杨志强、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九)第192项: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档案局吕和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第204项: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一)第208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二)第209项: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三)第210项: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四)第211项: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兑现承诺。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五)第213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六)第214项: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上率下改进作风。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十七)第216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以良好的作风、优异的业绩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牵头领导:王安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协办项目:2项
(一)第38项: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把国有资本更多集中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牵头领导:张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林抚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第88项: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高水平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对接国家“十三五”规划,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人口、环境等“多规合一”。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市规划委黄艳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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