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市院监所处召集一分院、团河检察院、清河检察院共同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规范座谈会。会议由市院监所处宋红伟副处长牵头,一分院监所处齐心副处长具体组织,团河院刘秀仿检察长、清河院温军副检察长等领导和干警参加了座谈。
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一直是监所检察业务的核心,自中政委5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来,各院对此类案件的办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各单位仍然存在办案程序不一致、审查内容侧重点不同等问题。一分院监所处根据前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经验,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此市院监所处希望通过此次座谈,能够在一分院制订的《规范》基础上统一思想,解决各院办案中出现的矛盾性问题,进一步规范统一办案流程,制订全市范围内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规范,为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做好充分准备。会上,一分院监所处从出台背景、参考法律、定位特点等方面对一分院《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团河院、清河院参会代表介绍了本单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经验。宋红伟副处长对一分院出台的《规范》给予了高度认可,并组织大家就案件受理时间,检察机关不同意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监所处
(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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