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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一分院行政检察处贯彻学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

发布日期:2015-07-16 09:24:23 来源: 作者: 点击:1566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网讯:按照高检院的有关安排,全国共设立了13个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地区,北京市作为唯一的直辖市试点,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中负有重要的职责。为了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明确改革初期公益诉讼制度的方向和部署,市检一分院行检处利用7月13日全处会的形式,对高检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进行深入学习,领会方案精神,为下一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徐敏副处长结合市院上周召开的公益诉讼调研会的相关情况,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围绕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内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展开全员学习,并针对改革侧重点行政公益诉讼展开重点学习。在试点案件范围、诉讼参加人、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的条件、诉讼请求的设置这五个方面学习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不同要求,并了解了两大制度要求的不同之处。
  
  按照市院的部署,由一分院行检处成立调研小组,组织三分院、海淀院、丰台院、延庆院、顺义院一同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问题展开调研,将我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条件进行摸排和总结,尽快出台相关调研成果。就现阶段主动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难度大这一难题,我处也会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分析和探索可行的案件来源机制。
  
  通过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的全面学习,全处干警明确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并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和程序的把握标准;在试点期间,会坚持积极推进改革与稳妥统筹相结合的原则,注意请示报告和沟通机制,积极争取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正确宣传引导,并对试点期间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的改革完善。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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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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