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发挥刑事申诉反向审视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职能
本网讯:反向审视意思就是逆向仔细看,在实务中有“回头看”的通俗理解和说法。按照刑事诉讼规律,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反向审视,审查之前所有环节案件办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实践中,一分院控申部门就某一时间段内办结的某种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集中反向审视。
从2014年至今,一分院共开展反向审视工作4次,其中两次针对不服检察机关终局性处理决定,一次针对国家赔偿案件,一次针对2013年-2015年办结刑事申诉案件卷宗。而具体工作包括系统审视、逐案分析、归纳总结、书面报告等内容。通过对刑事申诉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工作,一分院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实还存在着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文证审查有瑕疵、文书送达不规范、办案期限过长、审查起诉工作不规范、使用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现,对于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这些问题,一分院提出建议:一是要建立各检察院相互通报制度,将反向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检察院,实现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二是建立与侦查机关联席会制度,将侦查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促进侦查机关改进工作方法,实现规范执法,更好行使侦查职能;三是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沟通协调。将反向审视工作的成效落到办案工作实际,对于各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控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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