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易苏辉)2016年12月20日,北京市检一分院举办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与7名人民监督员与3名法博博友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应邀,就侦查监督工作展开专题座谈。
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蒋炳仁介绍侦查监督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以来办理过多起引发全国关注的大案要案,远的有2000年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2009年北京“11·27”灭门惨案,近的则有今年12月15日提起公诉的“e租宝案”。
座谈会上,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游小琴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一分院近几年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我院办过多件侦查监督的精品案,如2014年初一分院侦监处检察官在审查逮捕赵某、刘某某涉嫌运输毒品一案时,发现二人系受到李某某的指使、安排,而李某某并不在案。于是向北京市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公安机关于2015年10月将其抓获归案,一分院于11月对其批准逮捕。今年5月,法院判决李某某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除了普通刑事案件,一分院侦监处还积极开展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近三年,该院建议立案侦查的两起受贿案件,被告人最后分别被判处十年和五年有期徒刑;建议追捕的一起贪污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为实时把握命案侦查,防止冤错案件,一分院在北京市检察系统率先探索同步介入监督命案侦查。2013年底,一分院与北京市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同步介入监督命案侦查实施办法》,至今已同步介入监督19件命案的侦查,监督方式包括介入现场勘查,参加案件现场分析讨论会议、旁听第一次讯问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王化军说道。
“我们的检察官就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和重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部门依法、及时、规范地开展取证工作,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以及无罪、罪轻的证据。”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蒋炳仁对博友和人民监督员详细解释了检察官的侦查监督方法。
座谈中,人民监督员对一分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给予了肯定,认为:开放日活动使同志们深入体会了检察机关在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转变和创新,增加了对北京市检察机关和一分院检察工作特别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了解,大家看到了检察机关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有点、有面,有规、有矩,有环节、有过程,有问题、有成因,有收获、有反思。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巩固工作成果,使其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监督员们就检察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吴刚:实际上,我们很多的民意有时候会需要有更好的平台来做更好的体现。我建议今后咱们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利用互联网平台来了解民意,运用互联网这种渠道来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案件线索。
雷达:公检法三个系统中,检察院的民众满意度是最高的。检察院做了这么多工作,还需要更多的宣传,让人民看到我们的努力,让老百姓看到我们的工作,建议在场的媒体朋友也多为检察院的工作做宣传。今天这种检察开放的形式很好,让我们能更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和履行职能,建议今后有更多的形式来开放。
卜晓英: 检察官的工作人命关天,取证和办案都是很辛苦和艰难的。很多大要案,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是很有必要的,调查监督到位,这就让人民心服口服。希望检察院今后能给人民监督员更多参与检察工作的机会,为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我建议,今后能不能在大要案上,让我们监督员从立案开始介入,直到结案。在案件方面多与检察院对接,从而更好地做好我的监督工作。
程晓君:近年来。大量的法官检察官辞职让我内心觉得很可惜很痛心。工作压力大、待遇低真是一个硬伤。检察官这么大的工作压力,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加强队伍建设,从体制、待遇、保障等多方面建章建制,减少人才流失。
王化军副检察长表示,对于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一分院将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也欢迎人民监督员通过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反映意见,该院将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部署好明年的工作,为推动首都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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