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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检未检处专题报道--开展多层次校园普法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5-01-04 13:29:05 来源: 作者: 点击:1420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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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2014年“六一”儿童节前夕,一分检未检处在翠微小学、景山学校远洋分校、人大附中等多所中小学开展了以“阳光少年,与法同行”为主题的大型校园普法教育系活动。此次系列校园普法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到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现场同学及老师普遍反映讲授的法律知识融于日常生活,易于理解,很有教育意义。《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新闻媒体对相关活动予以了持续关注,其中《检察日报》头版大篇幅报道了我院未检干警何晓丹同志在景山学校远洋分校举行的“增强法制意识,远离非法侵害”主题讲座,起到了较好的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效果。这次普法活动是我院在总结以往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校园普法的理念和形式,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更好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保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遵循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对法律认知程度差异的规律,在校园普法内容的设置上体现层次性和针对性。我院未检处在总结以往校园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特征及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将普法对象科学划分为14岁以下,14岁以上16岁以下和16岁以上18岁以下三个类别,并根据类别划分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内容,在目标效果上分别对应“知法、懂法、守法”三个梯度。如对14岁以下的小学生侧重于以普及安全知识为核心的“知法”教育,培养其树立基本的法律观念;对14岁以上16岁以下初中生侧重于以知其所以然为核心的“懂法”教育,强化其规则意识和底线观念;对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高中生侧重于以尊重生命、敬畏法律为核心的“守法”教育,加强案例警示作用。
  
  二是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征和违法犯罪的特点,拓宽校园普法教育内容的广度。校园普法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旨,根据青少年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尚未形成的特点,在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适当引入生命教育、矛盾纠纷应对、同龄群体辨识、择友价值判断等相关内容,摆脱传统校园普法教育“就法论法”的思维模式,从单纯灌输法律知识转变为提升普法对象的综合安全素养。
  
  三是编制、发放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律读物,将普法教育的触角由课堂教学延伸至课外生活。校园普法系列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未检处先后向翠微小学、景山学校远洋分校、人大附中的数百名学生发放了《青少年预防犯罪手册》、《青少年犯罪预防挂图》以及《呼噜噜与独角兽的幸福生活》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读物,找准青少年学生的阅读兴趣点,使他们了解、汲取法律知识的途径由课堂拓展至课外生活。特别是我院未检处与一中法少年庭联合编制的《青少年预防犯罪手册》,内容涵盖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盗窃等十余个校园典型案例及相应漫画,且每个案例后面附有解析、寄语和法条小贴士,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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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创新校园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从灌输式普法转变为体验式普法。此次校园普法教育注重从以往法律知识传播转变为法治思维观念培育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通过问答互动、趣味测试、现场模拟等互动方式让学生们亲身参与其中,使普法活动从“有意义”变得“有趣味”,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如我院未检处指导人大附中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比赛活动,精心选取真实案例让学生自己讨论分析案情,撰写法律文书,并在法庭上扮演公诉人、法官、辩护人、证人及被告人等角色,同学们通过积极参与活动切实增强对法律程序的深层认识。我院焦慧强副检察长、人大附中翟小宁校长全程观看了学生们组织的模拟法庭活动,对学生们身临其境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是注重总结校园普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成果形成规范。我院未检处在开展校园普法教育的过程中注重评估效果,不断探索校园普法活动应遵循的相关原则、内容安排、活动形式及开展程序等经验做法,并使之上升为内部工作规范,力求形成内容结构合理、宣传效果明显的校园法制教育模式,充分发挥校园普法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实现犯罪预防的功能。目前,已初步形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关于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活动的规定》,此规范获得了相关学校的认可,并准备在下一阶段开展实施。
  
  本次校园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是我院未检处践行群众路线、紧密围绕“司法为民”主题开展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举措的一部分,对于宣传一分院良好检察形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未检处、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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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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