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7日电(缪超 张栖绮)记者7日从云南省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昆明市晋宁区当地市民近日散步时发现一只灰林鸮幼鸟,经市民与民警接力救助,灰林鸮幼鸟目前得以在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救助。
据了解,一位热心市民近日将一只“幼鹰”送到晋宁区公安分局昆阳派出所,该市民称,“我在散步时发现这‘小家伙’,看它不能飞翔,就将它送到了派出所。”
昆阳派出所民警立刻将“幼鹰”送至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在接收这只“幼鹰”后,及时对其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鉴别,该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鸮(幼鸟),其体表未见伤痕,但精神状态欠佳。为让其更好生存下去,民警将其移交到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救助。
近年来,昆明市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较大提升,民众在碰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会打电话报警求助或直接将动物送交森林公安机关救助。
(责任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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