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5月25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25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湖北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专项行动确定了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将主要针对非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非法占用、破坏长江沿线防护林、非法侵占或少批多占长江岸线水域空间、非法处理危险废弃物、化学品、破坏长江水生资源等数十种违法情形开展工作。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湖北各级检察机关将开展“大走访”,主动走访环保、水利、林业、国土、公安等主要行政机关,以及重点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农村集体组织等,力争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摸排一批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对于发现的相关线索,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诉前程序,通过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相关行政主体主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切实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将准确把握起诉条件,及时起诉。
“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金说,检察机关还将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用足用好和纪委监察委的涉嫌职务违纪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等。
(责任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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