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调研服务
随着小区物业撤出,东城区朝阳门街道首个“小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在朝西社区正式成立,成为探索居民自治的新尝试。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小区自管会搭建了一个居民自主议事的平台,实现无物业情况下的老旧小区自我管理。小区自管会成立后,先后解决了朝阳门大街南侧乱停车影响居民出行和院外街面停车收费等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建于上世纪90年代,均为六层住宅楼,共有176户居民,基本为回迁居民。由于历史原因,房屋产权几经易手,最后一家产权单位于2008年接管,由于企业自身财力限制,对小区仅维持最基本的管理,从而导致小区内环境脏乱、违建丛生,居民生活幸福感较差。后来,由于小区产权性质满足“房改房”政策要求,居民取得了房屋产权,原有产权单位及物业公司撤出了小区。
为避免小区出现“管理真空”,朝阳门街道工委、办事处经过调研,最终确定了“党建引领、议事协商、居民自治”的工作模式。据朝西社区党委书记于春明介绍,在《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中,规定了三种物业管理模式,一是由全体业主自行管理,二是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三是由全体业主依法选聘其他人管理。“通过征求居民意见,我们最终选定的是第一种模式,符合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小区自管会应运而生,这是探索居民自治的一种新尝试”。
小区自管会主任梁国宁介绍,小区自管会成员由小区内党员和居民代表组成,分成四个小组。其中,调解小组负责疏导矛盾等工作;法制小组负责与损害居民利益的行为进行法律博弈,同时对不接受调解疏导的居民进行法律诉讼;基建维修小组负责基建维修项目,包括维修项目的立项、资金的使用、施工队的选聘等;财务小组负责管理物业费、化粪池清掏费、取暖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管理。
“小区自管会是一个无私奉献的志愿者队伍,大部分成员是小区内的退休居民,平均年龄超过65岁。”梁国宁说,由于小区规模小、居民承受能力差,经过小区业主表决,该小区按照《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收取物业费,每年每厕60元收取化粪池清掏费。除雇佣专人负责小区安全和卫生外,自管会成员不从居民物业费中提取工资、奖金,也不提取任何补贴。业主上缴的物业费,全部用在购买物业服务上。
小区自管会成立后,先后解决了朝阳门大街南侧乱停车影响居民出行和院外街面停车收费问题。最近两年,小区自管会还着力解决楼道内防火通道不畅、脏乱差等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同时,将楼道内的照明灯改为冷光源灯,为全体居民节省用电开支。
如今,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已经纳入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之中,整治内容从楼体节能改造、上下水管线更新到小区公共区域架空线入地、绿化美化提升和完善适老设施等方面均有涉及,整治完成后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朝西社区党委书记于春明介绍,借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计划引入物业管理,采用菜单式服务的形式为居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自管会职能也将发生转变,将不再是小区的直接管理者,而是通过发挥监督职能,架起沟通居民与物业之间的桥梁。(记者 王斌)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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