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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邮”战略合作 今后可在邮局委托代开发票

发布日期:2016-03-09 18:40:10 来源: 作者: 点击:687次 字号:增大 减小
  

 

福建省国税局与福建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人民网福州3月9日电(邹家骅)3月9日上午,福建省国税局与福建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税邮”战略合作正式启动。

记者从签约仪式上了解到,“税邮”双方将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税收宣传、税邮金融合作、寄递(配送)便捷服务等项目为合作起点,积极探索其他业务领域合作方向,充分发挥邮政部门遍布城乡的服务资源优势,实现税收服务管理能力延伸最大化,服务质效最优化。

据介绍,早在2014年4月,福建省国税局与福建邮政公司已在泉州市安溪县和洛江区等地开展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合作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

 

此次税邮战略合作将丰富办税渠道,降低办税成本,促进解决纳税人开票不方便、办税排队时间长、服务厅窗口工作压力大等问题。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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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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