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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中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疆八成 同比增长7%

发布日期:2016-04-26 10:22:57 来源: 作者: 点击:66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人民网乌鲁木齐4月25日电 (韩婷)25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疆知识产权案件的八成,同比增长7%。

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琛介绍,在商标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案件中商标类案件占一半之多,该院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标识类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大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制裁力度。在著作权保护方面,近年来文化创意、动漫形象、网络、计算机软件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的著作权保护案件增多,新闻媒体单位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本土企业文化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及KTV的著作权纠纷较前几年有所减少,说明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在专利权保护方面,主要表现在批量起诉的商业维权类案件,在其他类型案件,信息化发展和新的商业模式出现不断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挑战,如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较往年都有所增长,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方面,着力强化对涉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责,妥善处理因行政机关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发的行政纠纷,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的提高。

“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审理案件突显一些特点,批量案件仍占据主导地位。知识产权侵权类纠纷案件,除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外,基本适用法定赔偿。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从2014年的1件上升至今年的3件,除1件涉及的是洗衣行业,其余2件均涉及的是快递行业,审理中发现快递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存在较多约定不明确、运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现象。”陈琛对记者说。

据悉,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3件,新收的一审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依然为商标权纠纷,占50%;其次为著作权纠纷,占30%;专利权纠纷占15%,技术合同类占3%,其他类型案件占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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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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