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在城镇开展2016年度“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农村开展 2016 年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7月1日至8月15日,泸州市将分别评选出50户2016年度“泸州市文明家庭”和 2016年度“泸州市星级文明户”候选家庭;到8月30日,在进行公示过后,将对入选家庭进行集中授牌表彰。
据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搭建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参与平台。活动分为宣传推广、申报参评、评审认定、命名表扬四个阶段,申报资料须于7月15日上报市文明办。
据了解,2016年度“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将在全市区县建成区的街道、社区以及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家庭范围内,以廉洁家庭、美德家庭、诚信家庭、和谐家庭、友爱家庭、环保家庭、书香家庭为重点。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同时,深入推进家庭文明氛围营造、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和社会整体素质提高。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挖掘家庭内涵、总结家风家训、养成良好习惯、传唱优秀文化”为主要形式,组织“文明家庭”将家风家训“讲出来、立起来、晒起来、传起来”,引导广大家庭总结家风家训家教。
2016年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全市乡镇、行政村范围内,以创建法纪之星、和谐之星、绿色之星、致富之星、互助之星、敬老之星、公益之星、诚信之星、新风之星、勤俭之星等十类“星级文明户”为目标,以收集、挖掘、展示、传承农村地区传统家风家训家教为重点。在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同时,推动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坝坝讲坛的作用,以百姓茶馆、黄桷树纳凉亭等地点为依托,利用农闲时节、乡镇赶集、传统节日等节点,组织新乡贤、道德评议会负责人、村社干部引导农村地区将传统优秀家风家训家教“讲出来、立起来、晒起来、传起来”。(泸州新闻网)
摘自:中国文明网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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