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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建设审批将简化

发布日期:2016-08-10 09:44:21 来源: 作者: 点击:578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原标题:城市副中心公共建设审批将简化

  日前,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拟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其立项、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将简化。《方案》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将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下放至通州区发展改革委,年度投资计划办理也同步下放。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将其土地出让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通州区政府;将其地价评审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下放至通州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建设项目施工环节的许可、服务、监管事项下放至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

  >>重点

  集体审议提高效率 优化流程简化手续 试点项目全程监管

  方案提出,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由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每年年初汇总相关方面意见后,制定拟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分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方案提出,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建设项目立项手续、规划许可手续、划拨用地报批手续、施工招标投标手续、施工审批手续以及水影响评价审查手续。取消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地预审;经勘查未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通州区,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需进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工作。

  方案要求,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将试点项目全部纳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对该平台进行完善,确保其能够适应试点改革工作要求。推行网上审批、强化信息共享等,着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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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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