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泽县环保局联合县法院对一起养殖污染引起下游鱼塘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
在鸾凤乡武林村野猪窠,彭某养牛场与张某养猪场因养殖废水处理不到位、养殖粪便外排,对位于下游的饶某鱼塘造成污染,造成大量养殖鱼死亡,损失惨重。鱼塘业主饶某就污染造成经济损失将上游两家养殖场一起诉至法院。县环保局了解到有关情况后,积极介入,多次与县法院上户工作,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细致的法律宣传与动员。经过多次上户调解,该案件最终以被告支付原告1万元经济补偿庭外调解和解解决。环保局与法院以案说法,对附近养殖场发放多份宣传单,以警醒各养殖场业主提高环保意识,主动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确保养殖粪便得到有效处置,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光泽县政府法制办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黄朝晖)
下一篇:光泽县开展G20峰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反恐安保检查工作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