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璇
秋凉渐起,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下红土沟村里,第一书记张宇正卷着裤腿,搬砖运土忙着村里小广场的建设。自从去年底驻村以来,张宇已经为村里成立了合作社,发展竹笋、药材等种植项目,协调了近1000万元的资金。“现在干工作不光靠自觉,还有硬杠杠约束着呢,得加把劲多给老百姓带来些实实在在的改变才行。”来自青海省委党校的张宇告诉记者。
他所说的“硬杠杠”,指的是今年2月出台的《西宁市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细则》。《细则》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实行“一季一考评一通报”,如果考评结果为“较差”,干部就有被召回通报的可能。目前西宁已完成前两个季度的考评,共召回通报了2名第一书记和1名驻村干部。
西宁实行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年承诺、季报告”制度,每名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针对在年初做出的帮扶承诺,对照任务清单,于季度末对本季度驻村期间的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报开展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困难的措施和办法。同时,通过村务公开、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晾晒”干部实绩,接受村民的监督。驻村干部是不是在混日子,村民一目了然。
在考评方式上,西宁采取乡镇初审、县区评定的方法。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结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内容给出综合鉴定。再由县区委组织部门牵头,结合驻村干部自查和乡镇(街道)鉴定意见,重点围绕遵规守纪、政策宣传、项目争取、安全维稳等方面,在谈心谈话、调查核实等工作的基础上,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此外,西宁还出台了《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存在不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等12种情形的,追究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的责任,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在刚性约束的压力下,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工作更加自觉,这对脱贫攻坚十分有利。”西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权守明说,全市371个贫困村、后进村和维稳重点村中,目前已落实帮扶项目406个,资金4586万元,帮助成立合作社231个,流转土地5.3万亩,流转土地收益达1264万元,开展贫困群众技能培训315场次,培训贫困群众11800余人次,实现转移就业5352人,医疗救助4119人,完成异地搬迁3026户。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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