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和文艺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我市积极谋划,乘势而为,五年来全市文艺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文艺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岭南文化精品名城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主要文艺门类成绩斐然。我们把打造文艺精品放在文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创新和完善文艺精品的生产机制,大力扶持群众文艺创作,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本土特色的精品力作,在国家、省级各大文艺赛事中,摘金夺银,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呈现出群众文艺创作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文化部第十五、十六、十七届群星奖比赛,我市连续三届都有作品入围并获奖;2011-2013年,我市在广东省年度文艺评选中连续三年蝉联第一;2013-2016年,我市在广东省音乐舞蹈花会、戏剧曲艺花会、少儿艺术花会“三大花会”中奖牌总数均名列全省第一;近三年,共有300多件文艺作品获得省级以上的金、银、铜奖。
音乐剧方面,探索建立了音乐剧生产和营销的“东莞模式”,推出《蝶》《钢的琴》《妈妈再爱我一次》《虎门销烟》等14部莞产音乐剧,成为国内生产原创音乐剧作品最多的城市,初步打造“音乐剧之都”。作品先后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特别奖、韩国大邱国际音乐剧节特别大奖等。文学方面,我市文学作品先后获得鲁迅文学奖、国家图书奖、全国报告文学奖等近百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东莞被盛大文学网站列入全国“百座文学之城”第23位。音乐方面,近两年30多件原创音乐作品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创新成立了国内首个以“打工”为主题的音乐创作基地——东莞(塘厦)打工歌曲创作基地。摄影方面,全市有六个镇街被授予“中国摄影之乡”“广东省摄影之乡”称号。
二是各镇街文艺百花齐放。率先在全国实现了镇街文联全覆盖,成立各文艺家协会镇级分会。镇街文艺活动空前活跃,建设了大批文艺阵地,镇级作家群声誉鹊起,文艺创作如火如荼。全市文艺队伍蔚然成军,现有19个市级文艺协会、246个分会、5985名会员,分别比2010年增长58%、17%、88%,其中省级会员1355名、国家级会员339名,分别增长68%、70%。
三是文化名城形象日益清晰。外界对东莞近年来的文化建设成就广泛认可,音乐剧之都、打工文学、打工歌曲、中国作家第一村等,成为省内外媒体宣传报道的热点,也成为国内文艺界广泛关注的“东莞现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广东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进会部署,着力实施“三个十”行动,即力争5年内推出十部在全国产生影响的东莞题材作品,培育打造十个立足本土辐射市外的文艺活动品牌,造就十位有理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德艺双馨文艺名家,努力开创我市文艺工作新局面。
一、抓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何为优秀文艺作品?总书记讲话有多处论述:1.“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2.“优秀作品并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态、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顶天立地,也要铺天盖地。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就是优秀作品”。3.“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4.“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5.“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6.“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
如何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
一是突出正确导向。把握好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好文艺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文艺工作者要自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进行生活的积累和艺术的提炼。要继续支持选派一批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好基层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群艺馆的引领作用,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网络文艺社群等开展创作活动。
二是突出中国精神。文艺创作生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潜移默化、滋养人心,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要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要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向弘扬中国梦、弘扬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
三是突出原创扶持。原创是文艺繁荣发展的发动机。要引导作家、艺术家克服浮躁情绪和跟风逐利倾向,潜心打造精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用好市、镇街文艺精品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项目,加强对原创优秀作品的评论推广。摒弃过于分散、力度有限的扶持办法,对看准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作家、艺术家克服浮躁情绪和跟风逐利倾向,潜心打造精品。
四是突出本土特色。我市有名人名史、华侨华人、书法绘画、体育、建筑宗祠、商贸、莞香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及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务实低调、厚德慈善、崇文重教等当代文化资源。依托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资源,组织实施东莞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科学编制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提前启动纪念东莞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节点的系列文艺创作工程。努力将电视剧《袁崇焕》《蒋光鼐》打造成文艺精品;巡演音乐剧《虎门销烟》;推进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大美东莞”美术专题创作工程等。通过委托创作、联合创作、签约创作等多种方式,力争5年内推出十部在全国产生影响的东莞题材作品。
二、抓机制,深化文艺改革创新
文艺要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不断推进文艺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文艺发展的强大活力。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做大做强,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严格评奖标准,既看作品也重人品,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是促进融合创新。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持内容为王、创意致胜,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在探索中突破超越,在融合中出新出彩,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丰富创作手段,拓展艺术空间。顺应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微电影、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市微电影创作十分活跃,涌现了《灯梦奇缘》《禾雀花开》《织城梦想》等一批反映本土人文风情的作品,去年市委宣传部牵头创作推出了系列网络动漫剧,有效宣传推介了东莞城市形象。我市新修订的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将微电影列入评选奖励范围,每年奖励一批优秀微电影作品并举办“发现精彩”微电影比赛,我市扶持和发展微电影做法入选《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案例选编(2016年)》。
三、抓平台,加强文艺交流展示
好作品需要好平台。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文艺走出东莞,走向全国,展示东莞好形象,力争5年内培育打造十个立足本土、辐射市外的文艺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全市性文艺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实施“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办好漫博会、中国·东莞音乐剧节、“同饮一江水”歌唱大赛、“文化周末”晚会、粤剧黄金周、完美大舞台、文化志愿者大舞台、榕树下剧场等品牌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舞蹈大赛、摄影展览、客家山歌大赛等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市民艺术中心、玉兰大剧院、岭南画院、东莞文学艺术院等重要文艺场所功能,为优秀作品提供宣传和展示平台。
二是强化交流推广。拓展文艺理论和评论阵地,建立全媒体文艺传播机制,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文艺走出去,讲述东莞好故事,传播东莞好声音。
三是严格阵地管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四、抓队伍,打造一批文艺名家
繁荣文艺创作,必须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通过培育和引进,力争5年内造就十位有理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德艺双馨文艺名家。
一是正三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弘扬公德良序,树立新风正气。
二是提水平,培育文化人才队伍。继续实施东莞文艺名家推广计划,大力扶持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加强对老一辈文艺名家及其作品的宣传推介,开展一带一、一带多等形式的名家传承活动。加大对中青年文艺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开展创作研究、承担重点项目、参加重大活动等。加强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百场培训”活动以及跟班学习等方式,扶持和培养基层文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
三是优服务,发挥文艺组织作用。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将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大对文艺协会的保障力度,引导文联、作协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作风,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同时,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四是造氛围,构建繁荣和谐环境。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大力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完善激励机制,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东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新潮)
来源:东莞文明网
(责任编辑:飞云)
上一篇:本市部署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下一篇:滁州召开文明行业、窗口单位"微笑大使"评选新闻发布会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