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宁夏公安厅喜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文明委和区直机关文明办的大力指导下,宁夏公安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把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融入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着力提升了厅机关整体文明程度,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全面转型升级,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宁夏公安厅机关能够获得该荣誉,既是对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新时期公安厅各项工作开展注入的新要求、新动力。
下一步,公安厅将立足新起点,牢记使命,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紧扣公安厅党委制定的各项任务,以“十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打好年终收官之战。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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