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并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河北主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5%,细颗粒物浓度降低到57微克/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河北将开展生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着力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按照“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省级和市县空间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
要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质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推进用能权、用煤权、用水权、排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完善差别电价、阶梯气价、惩罚性电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
要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打好太行山、燕山绿化攻坚战,加快白洋淀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此外,河北还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监测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记者 张铭贤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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