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探索农村养老新路径
“党建+颐养之家”助农民老有所养
新华社南昌3月16日电(记者高一伟)一年半时间内建成616个“颐养之家”、惠及老人7615名……2016年底以来,为破解农村留守、独居和贫困老人养老问题,江西新余市从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入手,探索党建与民生融合、低成本可持续的“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新路,在新余全市413个行政村全面推行。
多种模式:营建“颐养之家”
符梅高老人是一位79岁的老党员,在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金星村的“颐养之家”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谈起在这里的生活,老人说:“吃得好,睡得香,聊得欢,村里的老人们都想来!”一年多来,老人们在“颐养之家”不仅解决了一日三餐,更得到了精神慰藉,日子过得很有滋味。
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普遍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2016年底,新余市60岁以上老人达17.39万人,六成在农村留守。
新余市农村“颐养之家”在2016年底开始建设,由当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商会组织以及本地企业家共同参与。建设经费属一次性投入,按照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补贴,由市、县、乡镇三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采取“政府补贴、村级配套、社会捐助、个人出资”等多种模式,做到财力够得着、基层办得起、老人负担得起。
具体操作上,年龄在73岁(含)以上或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困难老人,自愿“入家”的须与其儿女签订协议;费用按每人每月350元左右标准(主要是餐费支出),个人负担200元,市县财政负担100元,其余来自乡村自筹和社会捐赠。去年一年,就有本地民营企业家等各界爱心人士捐款1500多万元,确保“入家”老人“老有所养”。
党员干部:服务“颐养之家”
记者在新余市委组织部采访了解,新余市把“党建+颐养之家”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向乡镇派出党员干部服务“颐养之家”建设运作。
新余仙女湖区欧里镇白梅村的“颐养之家”,卫生室、阅览室、文娱活动室一应俱全。“这些都是村干部向上级争取来的。”管理员习继龙介绍,这些配套设施丰富了老人们的日常生活,让“颐养之家”的人气越来越旺。
新余市还明确了村支书、村主任或村小组长作为“颐养之家”责任人,组织“颐养之家”的老人们创建“亲情微信群”,安装“亲情千里眼”,设立“亲情聊天室”,让老人能够与远在他乡的子女随时“面对面”聊天。同时,这些责任人也会组织有文艺特长的村民、志愿者以及剧团,在一些节日到“颐养之家”开展文艺表演等志愿服务。
新余的“颐养之家”多设置在老人较为集中、交通相对便利、辐射距离较近的村小组,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近“入家”。“颐养之家”所在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送餐制、寄养式、志愿服务储蓄化和农村老人团体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尽量满足留守老人的不同需求。
自助互助:完善“颐养之家”
在新余“颐养之家”,记者不仅能够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用心付出,还能从老人们日常的互助相处中感受到他们的“老有所为”。去年,新余分宜县操场乡上松村79岁老人黄金秀,和其他二十几位老人一起住进了村里的“颐养之家”。入住不久,曾当过村妇女主任的她,自愿义务担任“颐养之家”的理事,每天一大早,起来打扫卫生,帮着炊事员准备饭菜,过得非常充实、快乐。“这是我们过上好日子的新家!”黄金秀说。
据了解,“颐养之家”建立完善了炊事员、食品采购员、老人用餐、环境卫生管理、志愿者服务等各种自助互助管理的规章制度,引导鼓励老人在“颐养之家”实现自我管理。
新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简桂生表示,下一步将在细化管理方面探索“颐养之家”的可持续运作。比如,在部分条件允许的村子,村集体将为“颐养之家”提供“自留地”,让有劳动能力及劳动需要的老人进行轻微的养殖、种植劳作。这样,一来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亦可生产老人部分日常生活所需,提高“颐养之家”的“造血”功能。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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