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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对"两高一剩"行业超定额用水再加价一倍

发布日期:2018-11-23 21:27:17 来源: 作者: 点击:392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李嘉瑞、孔祥鑫)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其中提出,2020年,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两高一剩”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在一般非居民用户加价基础上再增加1倍。

    目前,非居民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约50%。北京市现有的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对于非居民用水超出规定数量20%(含)以下、超出20%至40%(含)、超出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价的1倍、2倍、3倍标准收取。按照现行政策,不论其污染、耗能程度如何,都执行一样的加价标准。

    北京2020年正式实施的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将对用户进行区分。对于一般的非居民用水户,对超出定额用水量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仍然按照水费的1倍、2倍、3倍加征水费;但对于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高耗能用水户、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高污染用水户,以及列入本市工业污染行业退出目录的行业用水户,超定额加价标准较一般用户再增加1倍。

    也就是说,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对超出定额用水量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费的2倍、3倍、4倍加征水费。按照现行水价计算,最高加价水平为16.8元/立方米。

    主管部门将以一年为周期,核定非居民用水户计费周期内的定额用水量,并对超定额用水情况进行考核。考虑定额用水量核定和考核的复杂性,2019年在部分用水户中模拟运行,但不实际执行加价。在此期间,根据模拟情况,探索建立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操作办法,建立超定额考核管理系统。2020年,对北京市实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用水单位,全面实施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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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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