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淇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作用,全力助推该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制度性兜底脱贫。该局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政策性保障脱贫。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对2000户351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了兜底保障。加强与县扶贫部门之间的衔接,及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年3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3550元,确保了“两线合一”。每季度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二是抓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切实保障建档立卡特困人员脱贫。及时提高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分散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了4616元,使特困供养标准明显高于“扶贫线”,确保了全县458名建档立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因病返贫。及时将全县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住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确保医疗救助及时到位,防止生活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止目前,该局共对1354名建档立卡户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71万元。
四是开展临时救助,防止因突发困难返贫。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实施临时救助,防止灾祸致贫、灾祸返贫。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对874名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219人,发放救助资金18.6万元。
五是实施自然灾害救助,防止因灾返贫。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根据灾情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实现“四有一无”工作目标。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下拨救灾资金10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5000余人次。
六是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各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窗口,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集中在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办理,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长效机制,构筑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基本实现“零盲区、零重复”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段建华)
来源:中华网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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