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奇霏
近日,阆中市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文件精神,对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阆中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王某某曾多次向派驻检察干警反映,其被抓获时有钱款被办案部门扣押但一直未告知其钱款处理结果,派驻检察干警向办案部门详细了解了案件办理及诉讼情况,督促办案部门将该笔钱款依法定性。目前该笔钱款作为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金,王某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同时,根据《规定》精神,派驻检察干警对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调取了王某某《入所健康检查表》以及在押期间生病用药等记录,同时向同监舍人员、管教干警、监管场所医护人员了解其在押情况。前期核查工作结束后,派驻检察人员在检察官谈话室针对讯问合法性对王某某进行询问,并在检察技术科干警协助下对询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录像不留死角,办案全程留痕。
下一步,阆中检察院将继续探索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常态化模式,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杜绝冤假错案发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雪霁)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