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报道的其中一篇报道《侦查移卷近两年不诉,0元取保惹多方质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报道文字中指出:曾因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人员对村民故意伤害而入狱,后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占用农用地及非法经营罪被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捕。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不但未对该案进行公诉,反而于2019年6月4日以0元保证金为王某廷办理了取保候审。石家庄市召开专项会议强调的案件为什么被办案的司法机关束之高阁了?节目组不禁疑问:久悬不诉、涉案人员全部被取保候审的背后,暗藏着怎样的玄机?谈的是事,说的是理,敬请关注本期《谈事说理》之阴霾再起。
案件停滞,村民雾里看花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可根据案件诉讼阶段向相应的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温毅斌根据新闻报道和现有资料发表自己观点:“此案件群体性的上访和媒体的关注,引起了当地领导的注意,公安机关也迅速地采取了措施,但是到现在看不到结果,检察院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在侦查期间的任何阶段都是允许的,取保候审以后不代表无罪。本案件从市检察院交办给区检察院,区检察院的公诉科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们都希望本案尽快的有一个结果“
百姓需要人情关怀
马进彪根据新闻报道和现有资料发表自己观点:“该案件经过了一定的法律程序,从法律层面上讲,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并未完全获得人身自由,他们也可能会影响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当地老百姓受到的压迫感,觉得自己的安全感没有保障,相关机关缺少对受害人的解释与安抚。大家都处于一种不安心的状态,当地政府按照法律办理案件以后,需要对村民进行安抚,让大家明白自己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来源:大众网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