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才能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而且要强化对国有企业制度执行的监督,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让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制度意识入脑入心。
当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能够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执行制度不够坚决,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查处不力,导致制度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有的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不够,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大都是从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破坏制度和规矩开始的。在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破坏制度的“潜规则”就会大行其道,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违规违纪违法风险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最终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制度执行越有力、越坚决,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越全面、越彻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必须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重要举措,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强化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是关键。要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两个责任”是否落实的重要指标,明确划分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压紧压实执行制度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引领和带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努力营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制度人人有责、遵守制度没有特殊、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行制度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监督乏力等问题,建立健全推进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机制,对各项制度执行责任制作出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具体规定,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并紧盯不放、追根溯源,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把坚决执行制度和维护制度权威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有效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对破坏制度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制度执行不严不实、执行制度过程中失职失责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作者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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