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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等答记者问(要点)

发布日期:2016-03-14 13:40:10 来源: 作者: 点击:936次 字号:增大 减小
  

   【环球网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声水起,迅猛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大量的私家车进入了平台,那么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的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谢谢。

  杨传堂: 

  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 如何给它量体裁衣的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当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的服务和客运的安全,就必须要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的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它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也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和有关的管制管理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把自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的车辆。而且程序的方法我们在有关的管理办法当中都体现出来了。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等答记者问:

  杨传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不得炒卖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于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二是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和擅自转让。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杨传堂:改革份子钱制度 从政府调控改为平等协商

  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杨传堂:网约车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谢谢大家。

  杨传堂:网约车补贴属于不公平竞争 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刘小明: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经过三年的努力,包括深圳在内,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城市,新能源车的发展都比较快,目前已经有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下一步,我们继续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国家战略,2012年国务院发了64号文,就是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因为在城镇化、现代化、机动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既面临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又面临着城市环境大气污染的困扰,解决问题的出路就是要优先发展公交,使老百姓能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让出行的结构能得到很好的改善,从而进一步有效引导小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在发展公交的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所以我们在“十三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另外,还有一些清洁能源,比如LNG、CNG这些燃气的公交车,也包括一些混合动力的公交车,使得整个公交车辆的结构能够很好的改善,既满足城市老百姓出行的需要,同时又能够使得城市的交通结构进一步改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使城市的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使汽车工业有更好的发展。所以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事情,我想各个城市都会努力去做,老百姓也会十分关注。谢谢。

  杨传堂:鼓励民众合乘顺风车、拼车

  要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刘小明:出租车经营权总量要有所调控

  首先说经营权的问题。作为一个城市来说,出租汽车是交通体系的一部分,而且它满足的是个性化的出行服务。对于我们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说,由于道路资源有限,很大程度上我们必须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才能使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解决得更好。这样的话必须对出租车的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调控的目的不是让它随意发展,而是有一定数量的控制,让它处在一个合理的交通结构上。比如现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城市,出租汽车在整个城市中除了步行以外的出行比例基本在5%—8%。从国际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交通管理来说,也没有超过8%以上的出行比例。所以对出租汽车管控主要是为了城市交通结构更加合理,老百姓的出行更加方便,城市交通的集约化程度更高的考虑。

  在推进出租汽车改革过程中,我们特别希望针对新业态和传统的出租汽车,各个城市能先行先试,因为出租汽车的管理、城市交通的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应该说,这几年各个城市在解决城市居民出行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公交的发展、出租汽车的服务都在改善,特别是公共交通的发展,也包括步行,很多城市建了一批绿道,所以步行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在这个过程中,出租汽车的数量,包括新业态怎么改,有的城市,比如宁波、杭州、南昌、南京等,提出来取消出租车牌照的使用费,这正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推动的工作。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出租汽车从服务上说老百姓有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要通过改革,能够让利于民,让行业有持续发展的活力。同时,因为出租汽车传统的业态和新业态需要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如果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有经营权的使用费,很显然,新老业态的竞争环境是不平等的。

  我们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这是这次改革中很重要的方面。至于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就可以完全放开数量,这可能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特大城市、大城市,城市政府考虑交通结构和发展过程中一定会考虑到城市道路的容量和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如果是公交发展水平不高,大量发展出租汽车,我们大家坐在出租车里堵在路上,那种堵心是可想而知的。而对中小城市,因为我们公共交通的服务通达深度、服务的时间以及服务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难以全覆盖、全天候,适当放开一些数量的管控,这是可以选择的一种方案。还是要因城而异,因时而异,由各个城市自身进行研究和决策。

  刘小明:出租车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叫“份子钱”也好,或者叫“经营承包费”也好,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刚才所说的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在这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导致了业内甚至是很多学者对这种方式的诟病。从我介绍的这段过程大家可以看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怎么进行优化?我想各个地方都用了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也探讨了很多的经验,比如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就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这是员工制方法。还有一种方法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明确提出来的,要采用一种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工会组织协商。您刚才提问时讲到司机是一个弱势群体,和企业坐下来谈判时哪说得过企业?所以在这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三方更重要的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企业的行业协会,还有一个是政府。政府就是在里面调控企业是否有暴利,或者是很高的利润,从现在看,出租汽车行业暴利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些地方可能利润偏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每一单怎么分成,超过多少单怎么分,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有些城市也在这方面做了更多探讨,比如北京的首汽约车,现在采用全部公车公营的模式,平常只收取相应的信息服务费,全部的营运收入都归到企业,企业和驾驶员再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分成,就是根据运营多少确定分成比例,首汽约车做了很好的探索,现在已经有1500多辆车了,还在发展。但因为他们的量很小,广告也做得不是很充分,不像平台企业的广告做得那么充分。但是大家可以体验一下,也可以了解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因为这些车实际的运营,驾驶员满意,企业也满意,乘客会体验到他们的服务是很好的。当然,新的一些业态也并不是做慈善的,大家注意到绝大部分网约车是按照总营收的20%以上来收取费用,大家可以算一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谢谢。

  杨传堂:私家车当专车仍是不合法的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郭继孚:无障碍出租车队 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题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个重要补充方式,它承担的运输服务功能实际是很特别的,对于我们城市当中的一些特殊群体的服务是非常需要的。我记得我们家老太太就跟我说,怎么办,出租车打不到?她有时候要出去看病是很不方便的。在我们设计交通系统时要有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刚才刘小明先生介绍过的,像北京这种特大城市,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问题,毫无疑问是要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另外,我们的交通需求层次和多样性决定了各种交通方式都要各得其所。具体来讲,出租车这样一种方式既要符合城市各方面人群的需要,也包括来到这个城市中的各种各样的旅游者、商务人士等等。特别是你提到的老年人群体,怎么样能够在这样一个特定的交通工具中为这个特殊群体做好设计,北京在2008年奥运会时专门成立了无障碍的出租车队,收到非常好的效果。一些行动不便的人用无障碍的出租车来实现他们的出行需求,这也是我们未来出租汽车改革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

  杨传堂:春运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今年的春运我们认真按照融合发展的思路,把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统筹安排,和发改委、公安部等有关方面实行了联合行动,使得我们今年的春运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很大改进,一共完成29.18亿人次的运输任务。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比往年有了提高,从第三方评估来看,满意率达到了70%以上。我想这就是大部制改革带来的红利,怎么把这个红利可持续发展起来,尽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也是我们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大家对公共交通,特别综合交通运输给予很大期待,我作为交通运输部部长,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干部职工一起努力,也和社会各界各方面共同努力,使交通运输工作在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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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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