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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15 17:27:37 来源: 作者: 点击:69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按照财政部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财政部关于批复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行〔201642号),现将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工委是党中央派出机构,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按照2000622中央批准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有九项:1.规划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以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2.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处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3.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4.负责综合指导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5.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7.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部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司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8.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9.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工委现有1个副部级机构(中纪委派出的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统战(群工)部、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和团工委。纪工委内设4个副局级机构:办公室、案件检查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党风宣教室。另有正局级事业单位6个,其中: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培训中心和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别是机关服务局、紫光阁杂志社和法制教育中心; 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部核定工委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11120.18万元(含财政拨款9214.18万元);公共预算支出11120.18万元(含财政拨款921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7.09万元,项目支出5473.0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14.18万元,2015年执行数增加429.91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4.62万元,占76.45%;教育支出950万元,占1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56万元,占7.72%;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占5.52%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行政运行2016年预算2708.6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8.76万元,增长2.2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预算789.97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27.52万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机动经费科目使用时进行了调整;二是增加信息化运行经费,用于内网分级保护建设。 

  专项业务2016年预算3143.12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4.54万元,下降3.22%,主要是科目调整。 

  机关服务2016年预算72.07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68%  

  事业运行2016年预算190.86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74万元,增长1.46% 

  培训支出2016年预算950万元,与2015年执行数一致。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预算631.08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04%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6年预算79.48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9.66% 

  住房公积金2016年预算255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7万元,增长11.84%,主要是计提基数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提租补贴2016年预算34万元, 2015年执行数一致。 

  购房补贴2016年预算220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0万元,增长46.67%,主要是一次性购房补贴需求增加。 

  派驻派出机构2016年预算140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40万元,主要是科目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91.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部核定工委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6.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6.79万元,公务接待费9.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64万元。与2015年一致。 

  (四)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6年收支总预算11120.18万元。 

  (五)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112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4.18万元,占82.86%;事业收入1710万元,占15.38%;其他收入196万元,占1.76%。 

  (六)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11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7.09万元,占50.78%;项目支出5473.09万元,占49.22%。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16年机关本级和培训中心、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等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4.99万元,比2015年增加91.01万元,增长7.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工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61日,工委共有公务用车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3辆,一般公务用车16(含中管干部工作用车2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9)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6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23.09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具体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6415 

 

来源:紫光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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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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