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为更好适应新的实践需要,我们党修订并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与精神,把其中各项要求刻在心上、践在行上,是全党同志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学习领会党内这两部新法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准则》分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篇幅短小精悍,语言简洁精炼。而《条例》所作规定具体详尽,涉及面广,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比较而言,《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强调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则重在立规,对党章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目的在于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可谓一个简洁概括、一个具体周详,一个明镜高悬、一个戒尺在握,二者相得益彰。
正面倡导与负面清单。当前,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给全党提出比以往更高的要求。然而一些党员却在“四大危险”“四大考验”面前败下阵来。基于这一实际,为恢弘志士之气,党作为领导核心,担负主体责任,坚持正面引导,颁布新的《准则》,就是希望全体党员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加重视立身修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严格的纪律保证,哪里会有鲜明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没有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有力举措,又哪里会有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开列负面清单,指出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定下违纪必罚、犯法必惩的《条例》意义正在于此。亦正亦负,张弛有度,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与人文性。
自律规范与纪律处分。如果说坚持正面倡导和开列负面清单是党在发挥自身领导核心作用,那么自律规范的主体就是每一个党组织、党员,而接受纪律处分的对象就是不能严格规范自身言行、触碰党纪国法底线的党员干部。自律规范要求党员干部发挥自身能动性,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纪律处分则警示党员干部要接受党纪党规的监督和约束,重在他律。当然,这里的纪律处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纪律处分,它以一般纪律处分为基础,又高于一般纪律处分。比如,于党组织和党员而言,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不仅要接受国家法律的追究,还要受到《条例》的处分。
毋庸讳言,自律规范体现人文关怀,更加倚重人自身的能动性与创造性。纪律处分则用制度防腐反腐,是在人们精神境界不高的情况下采取的他律手段。两者结合,从内而外分别发力,共同锻造更能担当的合格党员。
来源:开封日报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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