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分析我国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稳步推进国家安全立法工作。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并从当年11月1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废止了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经过三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家安全法适应了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多重任务,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实施,适应了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为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依法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营造对我国发展改革有利的安全环境,维护和延长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法律基础。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既运筹当前又谋划长远,第一次全面地科学地回答了我国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国家安全观、走什么样的国家安全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国家安全法完整地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并将其贯穿于国家安全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之中。
国家安全法确立了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为实现维护国家安全各领域任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制定实施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和各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国家安全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国家安全相关制度,有利于发挥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决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务的职能,领导、支持和保障国家机关依法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法为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进国家安全各项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基础支撑。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维护国家安全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起统领、支撑作用。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职权划分、保障措施规定了完整的框架,并预留了接口。国家安全法的制定,为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和制定其他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规定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在这部法律的统领下,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规范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各项建设,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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