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继续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此次二审草案中明确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8月30日 新华网)
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如何才能塑造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需要不断进步,而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形式,以法律要求导演和演员“德艺双馨”。这能够释放积极的意义,一方面,这表明国家在文艺表演方面有更多的思考,让人们看到其中的规范所在,这也呈现出一种有价值的体现;另外一方面,通过法律的形式规范艺人的行为规范,用法律的形式规范道德,这也是一种有效尝试,让所有的艺人都能够借助《电影产业促进法》,顺便能够窥视自己的行为,让“德艺双馨”成为道德自觉。
以法律的形式约束道德行为,贵在让道德行为有法律红线。以往,我们看到艺人的情况,总是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吸毒就是一个例子,张元、宁财神等一线的导演都纷纷落网,这说明什么呢?在文艺的道路上,不能够只有道德要求,更需要用法律来规范这样的道德自觉行为。因为,通过法律的形式,能够划定法律的红线,让人们看到其中的目的所在,同时也让每个艺人都能够不越雷池一步,这才能够形成最佳的模式,看到文艺繁荣的明天所在!
同样重要的是,在“德艺双馨”的要求上,需要不断树立典范和榜样。我们知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不断树立典范和榜样,才能够在文艺创作的道路上呈现出更多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一般来说,我们面对古往今来的艺术家,比如梅兰芳、冼星海、聂耳等等,这样的艺术家不仅创作了经典的艺术作品,也带给我们更多道德上的感动。在电影界,费牧、周旋、阮玲玉、蝴蝶……等等艺人也都给我们奉献上了精彩的表演,这些都告诉我们更多的价值,懂得其中道德的境界要义吧!
今天,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于演艺人员来说,毕竟面临着新的启示和新的挑战,而如何将这样的启示和挑战都能够踩在脚下呢?广电总局即将出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无疑就是最好的明证,因为在这里,将“德艺双馨”的要求融入其中,让所有演艺人员都感受到其中的价值魅力所在,从而增强道德自觉上的要求,将“德艺双馨”作为演艺事业的标准和规范去践行。(张翕)
来源:巫溪文明网 摘自:中国文明网
(责任编辑:黄朝晖)
上一篇:诚信乃行业与企业的立身之本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