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网群:   北京市青年党建网   紫光阁青年党建频道

惩戒刷单炒信行为须联合亮剑

发布日期:2016-11-15 12:12:16 来源: 作者: 点击:44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深刻改变着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和安全格局。电子商务就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产物,为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许多便捷。但是随着网购的流行,刷单、炒信已经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很多参与其中的人在短时间内篡取了大量利益,对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对刷单炒信行为集体亮剑,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刷单炒信行为成为“过街老鼠”。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炒信黑名单”制度,并将不良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炒信”行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当然联合亮剑需要各部门联动配合,如工商部门应及时吊销其营业执照,银行应冻结其原有账号、禁止办理新的开户手续,质监部门应查封其所属企业。只有这样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方能真正有效惩戒刷单炒信行为的恶性循环。  
  加大执法力度,使不良电商产生“敬畏心理”。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使刷单炒信者产生敬畏感,让那些不法分子时时刻刻有一种谈虎色变的惧怕心理。只要证据确凿,就要严惩不贷。除工商、质监、银行、广告等部门采取的常规处罚外,司法部门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犯到哪里办到哪里,使那些不法分子一朝失信,终身失利。  
  引导民众学习网络常识,使消费者有一双“火眼金睛”。纵观那些受刷单炒信影响的消费者,除了有一种贪小便宜的心理之外,更多的是对网络常识一无所有,导致容易上当受骗。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互联网知识的普及教育,使消费者具备一定的网络常识;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开阔知识视野,提升防范能力,不要以讹传讹、捡了封皮就是信,要时刻带上火眼金睛去甄别商家真伪,是人是妖,一看便知,这样千变万化的“炒信妖怪”就逃不过消费者的火眼金睛。  
  总之,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及分享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网上交易主体信用真实度,对刷单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是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各部门联合亮剑。(彭强辉)

 

来源:岳阳文明网

分享到:

(责任编辑:雪霁)

上一篇:里皮迎首秀 国足要3分

下一篇:媒体融合创新要练好“十八般武艺”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