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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级高一新生将迎来高考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7-07-07 19:48:31 来源: 作者: 点击:36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记者赵琬微)北京市教委日前印发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具体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北京市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2017年秋季学期将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

  2016年5月,北京向社会公布《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本次北京市教委印发的文件包括《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作为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将从9月1日起面向2017级新高一年级实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参加北京市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可以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的成绩以等级呈现,成绩当年有效。但最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方式还将另行制定。

  高等院校可从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并提前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学校每学期对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电子平台在校内公示。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思想品德”这个方面将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社会实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场所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按照计划,从2020年起,在北京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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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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