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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可成:“无时无刻审视自己 不断的挑战自我”

发布日期:2014-11-06 09:54:54 来源: 作者: 点击:294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网讯:崔可成同志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一直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监部门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职务。崔可成同志为人谦逊,待人和善,阳光向上的性格赢得了单位领导及同事的喜爱。而在工作中,无论是作为一名书记员,还是作为一名案件承办人,崔可成都能静下心来认真的完成每一件工作事项,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4年时间,崔可成已经基本完成了从应届毕业生到优秀青年检察人员的蜕变,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但不仅如此,崔可成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力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一、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追捕重要漏网嫌犯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是侦监部门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却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崔可成同志依照处室领导安排,有针对性的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而其中追捕犯罪嫌疑人刘化广一案更是获得院、处的充分肯定。

  2011年4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王刚在本市门头沟区因琐事同死者历新等人发生争执,后伙同金正日、刘洋、张宇、刘化广等人对被害人方进行追打,造成被害人方历新死亡,其他多人受伤。当时在案证据显示,王刚一伙中绰号为“大个儿”的刘化广在现场对被害人历新等人有拳打脚踢行为,但公安机关并未报捕。公安机关的一份工作说明引起了该案书记员崔可成的注意,那份工作说明内容为刘化广正在侦查中,但并未明确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及网上追逃,从此刘化广的情况也深深在崔可成的脑中打了一个问号。

  2012年年中,侦监处依据市院及本院规定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警官向市检一分院出具工作说明证明刘化广的侦查情况为“经与门头沟刑侦支队民警联系,其答复因该人在该案中实施犯罪具体行为不详,且无其他证据证实其犯罪行为,故无法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看到这一说明,崔可成马上想起报捕案件中刘化广的工作说明,两份说明在实质上存在着矛盾,刘化广很可能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仍在逍遥法外。崔可成赶快调取原批捕案件卷宗,核实案件证据情况。通过细致审查,崔可成发现同案犯罪嫌疑人王刚、金正日、张碧聪、王喆及证人李帅证言均证实刘化广,即绰号为“大个儿”的人在案发现场对被害人方有伤害行为,证据已达到逮捕标准。在认真梳理证据之后,崔可成联系承办案件的门头沟分局民警,了解到因分局法制及预审部门对证据认识存在分歧,故并未对刘化广上网追逃,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崔可成及时将信息进行整合,向处室领导及主管副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在征得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追捕犯罪嫌疑人刘化广。

  2012年9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化广在江阴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并于同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0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化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19日作出判决,认定刘化广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本案最终被评为2013年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十大精品案件,而正是崔可成同志认真细致的审查,勇于监督、敢于监督的态度和决心,才使得犯罪嫌疑人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追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严重的代价,维护了公平,体现了正义。
  二、留心细节善于总结,综合信息屡获嘉奖。

  无论是在书记员工作期间,还是独立承办案件之后,崔可成同志善于发扬青年干警的刻苦钻研精神,在办理案件之外对案件所反映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高质量的调研综合信息,多次得到中央及高检院领导的批示。

  2012年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集中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在办理此类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案件过程中,身为书记员的崔可成跟随多名承办人负责案件提讯、复印卷宗等辅助性工作。本次提捕的犯罪嫌疑人多为重刑犯,且在外隐匿多年,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办案过程中崔可成发现不止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匿过程中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形成新的户籍,并利用新户籍继续逃匿,甚至娶妻生子,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崔可成及时将所发现的情况向处室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得到处室领导肯定及同事的支持后,开始对此情况进行分析归纳,撰写综合信息。崔可成同志认真分析涉及此情形的每一件案件,从犯罪嫌疑人入手,对其办理户籍的理由、方式及所利用的漏洞等予以归纳,将此类现象的特点、危害及成因进行简洁、准确的剖析,形成综合调研信息上报。此信息得到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得到时任中央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的批示,要求公安系统对户籍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办北京市全部邪教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在准确适用法律办理案件之余,对邪教案件特点及趋势及时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综合调研信息以供领导研判当前邪教态势,确定打击邪教下一步工作方向也是一分院侦监处承担的重要任务。2012年后,崔可成同志开始承担对于邪教案件的分析总结工作。崔可成对一分院近三年所受理的法轮功近80件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特点、文化水平等因素进行总结,并通过数据对比剖析邪教案件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策略,形成综合调研信息《近三年来全市批捕法轮功案件的特点及对策建议》上报,得到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民的批示。2013年,崔可成再次结合当年邪教案件特点针对全能神、法轮功案件进行总结,形成信息《2013年北京市邪教犯罪案件呈现特点及对策建议》,被北京市政法委予以转发。

  上文中的三篇信息分别被市检一分院评为2012年度、2013年度优秀信息,这些信息是崔可成调研成果中突出的部分,但并不是全部。在进入一分院侦监处后,崔可成发现在校园之外的实践中才是法学理论发现问题的良好苗圃。因此,在工作中崔可成不仅立足于把案件办好,更是勤于笔耕,带着怀疑的眼光审视着案件,力争将自己的每一点疑惑刨根问底,弄出究竟。因此,在这四年的工作中,崔可成撰写了多篇调研信息及论文,而这是这种精神和态度,以及在此过程中锻炼的能力,才使得他能够在调研综合信息方面做出如此杰出的成绩。

  三、立足本职多向发展,力求成长为检察综合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告诫青年朋友:“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成为一名优秀的青年检察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完成本职工作必然是基础,但不应当是全部,青年人勇于创新、热情洋溢的特点也应该同时发光发热。崔可成同志则很好的践行了这一点。

  作为一名青年干警,崔可成同志一直是市检一分院文体工作的热情参与者。文艺方面,崔可成同志积极发挥写作特点,热情参与各种征稿活动,其撰写的《牢固树立大局观,做优秀检察书记员》被《北京检察》杂志予以刊发,撰写的微小说《十年之子》在北京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公正廉洁执法”微小说创作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另外,在春节联欢活动中,崔可成创作的小品得到市检一分院全院干警的认可,节目效果良好。体育方面,崔可成自身长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阳光,热衷各项体育运动,不仅个人报名完成了北京马拉松全程,挑战自我,同时积极代表一分院参与市直机关篮球、乒乓球等多项比赛,体现良好竞技风貌,展现了青年干警阳光、积极的一面。

  在重视加强自身素质的同时,崔可成还担任侦监处工会小组长职务,有效协助院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本工会小组从事健康向上的各项活动。侦监处工作任务繁重,案件周期短,数量多,承办人员压力较大,且处室年龄结构跨度较大,如何有效开展工会活动舒缓工作压力,放松身心是一较大难题。崔可成同志通过组织观看电影、长走、登山、读书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有效调和处室工作压力,调节工会小组成员工作节奏,得到处室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在工作之余,崔可成同志热衷于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除了相关法学书籍,还热衷于当代文学、哲学的学习,并习练硬笔、毛笔书法。另外,崔可成还开设了检察官实名微博,热心评论,积极回复,将所学所会通过网络形式同网友积极交流,得到网友的认可。

  这就是崔可成,一名普通的青年检察官,并没有什么骄人的业绩,但每一步都踏实、诚恳。无论是在工作之中还是在工作之外,崔可成同志无时无刻不在审视自己的不足,不断的挑战自我,他总认为自己还有提升的空间。青年的天空没有极限,而原地踏步就是对青春最大的浪费。在一分院侦监处的氛围中,我们可以看到崔可成四年来的成长,也会看到这种成长不断的继续……

稿件来源:市检一分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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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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