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系列受贿案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有重大影响案件之一,涉及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市委秘书长卢胶清、副市长孔利民、泰山石化董事长徐洪波等7名厅级干部。刘宝瑞同志作为主要的督办人员之一,在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在办理胡建学案件中,刘宝瑞在山东出差长达8个月,在8个月中其言行举止给人留下了十分难忘的印象,15年过去了,共同参与办案的同志说起刘宝瑞来至今仍然记忆深刻。在办案中,他始终工作在一线,参与共同研究案情,制订工作方案。经常亲自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亲自参与找证人调查取证,记笔录,经常开协调会、工作会、调度会,一忙就通宵达旦。1995年春节前,在山东协调抓捕胡建学等5名厅级干部,直到5名犯罪嫌疑人都抓获归案才回家过年,回家时已经是大年三十晚上。在审讯某重要行贿人时,与案件承办人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当晚一直没有睡觉,直到犯罪嫌疑人在凌晨5点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才回房间休息,郑工昌最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0多年。在山东期间,曾经与办案人员一起找交警支队的一个民警谈话,连续5个晚上去做工作,该干警终于受到感动,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全部提供给办案人员。
该系列案件涉及案件众多,经常要研究案情,有时,一起案子就要研究2到3天,宝瑞同志不辞辛苦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对如何收集证据、案件的定性和疑难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关键性的指导建议,并直接参与询问证人、获取书证、追缴赃款、预审等等。一天凌晨,办案人员从一犯罪嫌疑人口供中得知胡建学有一笔16万元的受贿款存放在他的妹妹家,办案组的其他同志都认为嫌疑人已经突破,大功告成,准备等第二天再去固定证据。刘宝瑞同志怕证据灭失,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坚持连夜对胡建学妹妹家进行搜查,在他的坚持下证据很快就被固定下来。在搜查中,搜查人员发现赃款后就准备打开清点,被宝瑞同志制止,要求有关技术人员照相、录像后才开始清点。
宝瑞同志在山东办案8个月,住的矿院宾馆就在泰山脚底下,但他竟然没有爬过泰山。
办案时,条件艰苦,办案点同志加班就买点方便面,还有限制,一人就一包方便面,当时搞服务的同志说给您多加两包吧,他都不要,和大家一样,共同加班,不搞特殊,饿了就泡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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