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有机会站在这里将我的工作向大家进行汇报。2006年1月我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向全国侦查监督干警发出了向我学习的通知;2009年2月西山区委和政府授予我“区委书记,区长奖”。2009年5月,我被授予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并作为代表上台领奖。作为一个基层院的普通检察干警,我只是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尽心做了应当做的事,而党和组织却给了我这么多的殊荣。这些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自己从事侦查监督工作20年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全体坚定走在中国法治道路上、前路艰辛但无怨付出的检察干警的肯定和赞扬,更是推动我继续进步,对今后工作更加努力、细致的一种鞭策。
从事侦监工作21年来,我始终坚持“没有小案子,凡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凡剥夺他人自由与生命的案件,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大案子”的执法理念,这也是我---一个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视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为自己神圣使命的普通干警,对自己从事职业的诠释。
现在就将我在侦查监督岗位多年的工作感受向各位领导汇报。
区划调整后,我们西山检察院的案件数在云南省基层院是出了名的“多”,因此,我们也得到了一个称号——“卷宗堆里的检察官”。最多那年,人均年办案数达到190件,而我则达到了248件379人。这相当于除去节假日,我每一天就要办结一件审查批捕案件。为了完成这么繁重的任务,21年来,我已习惯了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的加班;习惯了在深夜赶赴犯罪现场,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习惯了主动担起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担子。先后办理过公安部和云南省检察院督办的孔繁勇等28人涉黑案件,在全省涉及20多个市县、诈骗金额达200多万元的廖汝勇等25人系列诈骗案,撒招雄等23人特大盗窃机动车团伙案以及参与办理蒋家田等人涉嫌组织、参加黑社会犯罪等案件。并一直保持了“四个无”记录――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这么多年来,累,是肯定的,可一想到错捕、漏捕都会影响一个人的前途命运,损害法律的尊严,心里的责任感就不由得我觉得累了。
记得,我曾与同事共同办理过一起蹊跷的故意杀人案,中年妇女周汉禹投案自首,说自己杀了丈夫,并陈尸床上。但我翻阅卷宗时却发现了许多疑点:犯罪嫌疑人说是在床上杀死的丈夫,可大滩的血迹却在院子里,床上仅有很少的痕迹,说明犯罪的第一现场在院子里。唯一的凶器——钢管已经严重变形。一个
作为一位母亲,我能够体会这名中年妇女长期饱受家庭暴力摧残的痛苦和极力保护自己儿子的良苦用心。但是,感情用事不能成为践踏法律尊严的借口,法律的公正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杀人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律。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执行,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真心、爱心、细心、雄心”!
(责任编辑: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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