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庭的党员干警下乡巡回审判。
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是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召开地,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就坐落于此,它管辖古田、蛟洋、白砂等5个乡镇85个行政村。古田镇是5A级景区,蛟洋镇则为上杭县工业重镇,在这相对易发生纠纷的管辖区内,并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群体性事件,案件也没有常人料想的那么多。
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古田法庭“支部+”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支部前沿战斗堡垒的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服民生保发展,有效地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夯实“支部+根基” 以红色党建为先
2015年7月15日,随着一阵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古田法庭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支部共建协议,正式签订。这是继2013年该庭的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国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示范培训班作交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再一次对古田法庭党建工作的肯定。
早在2010年,古田法庭便建立了党支部,庭长和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关键岗位均由党员担任。同时,创建“红土法官连心卡”,将记载有党员法官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的“连心卡”,广泛地发放给群众,实现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第一时间改进工作。
古田法庭根据支部工作的特色,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联合开展平安和谐村居建设活动,古田镇五龙村等30个村,被命名为平安和谐村(居)。
十八大党代表、五龙村支部书记廖德芳说:“法庭的‘连心卡’不仅方便群众,对我们乡村支部的党建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
近年来,古田法庭的党建先进经验先后被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专刊》、《政工通讯》等报道。
创新“支部+公正” 以审判供给为纲
2015年5月,古田法庭党员法官林建才早早上班,收到一份从泉州寄来的快递,拆开厚厚的包装,发现是一面写着“秉公办案 执法严明”的锦旗。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半年前。在泉州经营包装盒批发销售的叶某,通过QQ群聊天,与上杭县白砂镇的袁某相识。袁某向叶某购买了600余个包装盒,拖欠货款5000余元,叶某多次催讨未果,到古田法庭起诉。
林法官接手案件后,利用送达应诉材料的机会,到袁某家中,通过对袁某及其亲属做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袁某及其亲属当即把拖欠的货款支付给了叶某。
叶某动情地说:“来古田法庭起诉前,还担心这里的法官会偏袒本地人,现在看来,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这只是古田法庭党员法官守护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古田法庭创设《党员业绩竞赛卡》,一位党员一张卡,详细记录着每位党员的办案数、深入群众调研数、为群众解决纠纷数等数据。每个党员每月的业绩一目了然,支部的工作情况清晰可见,以此发挥党员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时,古田法庭积极探索“1+1+1”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在法庭党支部中实行“一名党员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套党支部错案分析制度+一周党小组案例研讨会”制度,在充分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增强党支部对司法活动的引领,不断提升党员干警解决新形势下司法难题的能力。
三年来,古田法庭受理案件1108件,审结1083件,党员办案数占98%以上,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也从未发生闹访、缠访事件。
强化“支部+服务” 以服务大局为要
“多亏了法庭帮忙!我们组织双方调解了三四次,都没有解决,你们来一次就解决了,还促成了其他征地协议的签订,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终于能够顺利推进了。”古田镇党委书记李永涛如是说。
古田镇模坑村村民范某、熊某清兄弟在该村道路旁有一块约380平方米的农地。2005年,熊某清与本村村民熊某雪互换该块地的一部分,后又将剩余的地块转让给廖某。2015年,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需征用该块地,范某认为,熊某清当时仅将其中的一部分转让给了廖某,要求分得约110平方米的补偿款,双方引发纠纷。范某以此为由,拒不签订其余征地的协议。征地一时陷入僵局。
今年1月20日,古田法庭接到古田镇党委政府的协助请求后,及时组织双方在村部调解。从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土地流转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还一并促成了范某与征地小组其余征用地协议的签订。
古田法庭找准司法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以党支部为基础,与五龙村等重点乡村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并在辖区乡镇均设立了“党员法官工作室”,每位党员至少挂钩一个以上工作室,不定期为各乡镇、山村党支部,开展各种专项法治培训,还指定专人为辖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涉重点项目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做好释法解疑和息诉调解等工作。
另一方面,法庭在古田会议旧址设立了党员景区法律工作站、在蛟洋工业园区设立了党员巡回办案点,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法庭党支部就地化解重点项目建设纠纷25件,推进了20余项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赞扬。
同时,法庭创设“党员假日法庭”,实行党员轮值制度,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在周末等节假日,进行案件审理或调解,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此外,法庭还创设了“党小组流动法庭”,党小组在进村送达时,了解纷争焦点,就地调解;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收受案件;选择家庭、邻里纠纷和农村承包纠纷等案件,到村居、田间地头现场开庭。近年来,法庭党员干警就地化解民间纠纷510件。
法庭党支部还在上杭县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设立了模拟法庭教学点,举办模拟法庭教学,开展“党员青春同行”、“党小组帮困助学”等活动,到辖区中小学开设法制讲座15次,帮扶困难学生、留守单亲儿童17人。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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