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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民警”邬建杰用生命铸造责任丰碑

发布日期:2016-04-18 18:21:40 来源: 作者: 点击:151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作者:何勇

  在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请求援助时,他第一时间出警;在两名协警落入水中,生命受到威胁时,他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他却不幸在救人的过程中落水遇难。他就是新疆伊犁昭苏县公安局喀夏加尔派出所副所长邬建杰,为挽回被困大水中的群众财产和挽救战友生命不幸牺牲,年仅32岁。他的事迹感动了当地群众。2015年8月,邬建杰入选“中国好人榜”。(4月18日 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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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现场,邬建杰(中)牺牲前一刻。现场群众拍摄。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在物欲横流的当下,有少数人民警察、领导干部遇到困难就躲,不愿意去基层、不愿意去艰苦的岗位,相反有利益好处就往前冲,没能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忽视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遗忘了警徽赋予的责任和担当。这导致人民警察、基层民警在网络上常常被人妖魔化,让广大保卫社会稳定和民众安宁的一线警察同志很受伤害。

  基层民警邬建杰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他时刻牢记最初选择警徽的责任和担当。他扎根基层奉献青春,无怨无悔地坚守在基层派出所民警岗位上十多年,受住了基层的艰苦,耐住了基层的清贫,在工作中用忠诚履职保住了一方平安,维护了一地稳定,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当成对自己工作的最大褒奖和鞭策。

  警察也是平凡人,他们也有父母、妻子、儿女,也有作为家人的责任。然而,邬建杰结婚六年多来,他一心投入事业中,因为工作繁忙,没有看望过妻子赵爱玲家中的老人及亲友,孩子四岁了,也没带孩子见过自己的爷爷和叔叔……邬建杰选择了我们常说的人民干部就要舍小家为大家,他把最多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他守护一方的百姓,给家人留下了一个个永远也无法兑现的承诺。在他的身上,他用奉献淋漓尽致地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责任。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在危险面前,邬建杰没有选择退缩,他义无反顾顶着困难和危险向前冲。在他心中,“羊群是牧民的命根子”,他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天还大,他人的生命重于山。邬建杰带头跳入湍急的河水中,用自己身体组成人墙,驱赶羊群上岸。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将生的机会留给战友。邬建杰用年仅32岁的生命,实践和捍卫了一名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忠贞誓言,用生命铸造起一座人民警察的责任丰碑,向全社会展示了人民警察的巍巍警魂。(何勇)

 

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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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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