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告诉我,家里穷不丢人,丢人的是长大后没有一颗善良心”
“兰雪婷在他人危难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用自己年仅11岁的生命诠释了她对善良的定义,体现了舍己救人的高尚品德。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拥护和捍卫,是见义勇为的具体表现。”泾源县授予兰雪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时这样介绍。
11月1日,兰雪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命名表彰大会在泾源县举行。兰雪婷一名学生,4个多月前的一个星期天上午,11岁的兰雪婷和小伙伴外出期间,小伙伴在水中遇险,兰雪婷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将落水伙伴救上岸,兰雪婷不幸身亡。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三级组织在泾源县召开表彰奖励兰雪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会议,这在我区尚属首次,也是区、市两级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以来第一个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
2016年6月25日上午,兰雪婷和3名同学相约去西峡山中玩耍,中午在西峡水库玩耍时,同去的同班同学杨志泽在水中游泳,兰雪婷和其他几个同伴挽起裤角在浅滩处戏水玩耍,不一会杨志泽被水流卷向水库中央,杨志泽不停地在水中挣扎,呼喊救命,情况十分紧急,听到杨志泽的拼命呼救,同去的小女孩都吓哭了,站在水边不知所措。
兰雪婷急忙脱掉外套毫不犹豫地向水库中央的杨志泽同学游去,游到杨志泽身旁,全力抓住杨志泽同学,用自己羸弱的身躯拼尽全力将生命垂危的杨志泽同学推向岸边,其他同伴合力将杨志泽拽上岸,待同伴们再回过头时,发现筋疲力尽的兰雪婷陷在水中的淤泥里了,他们惊慌失措,大喊救命,并且四处寻找树枝,准备拉她上来,这时,却发现兰雪婷已沉入水中。
水库对面的群众听到孩子们呼救声,急忙往水库赶来,等群众赶到时,兰雪婷同学却不见了踪影。同时,赶到的群众见此情况立即报警,几分钟后香水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立刻和赶到现场的其他村民们实施救援打捞。不幸的是,由于溺水时间过长,救援上来的兰雪婷同学已无生命体征,永远离开了人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新消息报记者 剡文鑫 )
延伸阅读
一个人不能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兰雪婷离开后,老师和同学们十分难过,被她救起的小男孩杨志泽和他的家长泣不成声,看着和自己孩子一样大的兰雪婷离开人世,心如刀割。兰雪婷的父母在收拾孩子遗物时,发现兰雪婷的笔记本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妈妈告诉我,家里穷不丢人,丢人的是长大后没有一颗善良心!”
出身贫困 品学兼优
兰雪婷出生在泾源县香水镇城关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母亲待业在家,姐妹三人均在上学。兰雪婷在姐妹三人中,排行第二,她姐姐上初中,她和妹妹均就读于泾源县香水镇城关二小,她上四年级,妹妹上三年级。一家人的生计,全靠父亲兰五虎做环卫工人的微薄工资维持。
“每到就餐时,总会自然而然在饭桌上多摆上衣服碗筷,赶集给孩子买衣服,都要给兰雪婷买一套。”兰雪婷的母亲赫爱萍流着泪说,当她回到家里,打开房门,才意识到女儿已经离世。兰雪婷虽已离世几个月了,但她身影始终活在兰雪婷的父母兰五虎和赫爱萍的心里,让这对夫妇难以割舍。“妹妹上下学,一直由兰雪婷负责照顾。她是一个特别懂事的孩子。”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兰雪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乐于帮助同学,尊重师长,孝顺父母,多次获得班级优秀奖励,是父母、老师、同学、邻里眼中公认的好孩子。
兰雪婷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帮家里干农活,替父母分担家务,每天晚上都会给家里人铺好被子,哄年幼妹妹睡觉。在街坊邻居的眼里,她是一名懂事、善良的好孩子,邻家的叔叔婶婶有了困难,她都会热心帮助,周围的小孩子询问不会的作业,她会耐心解答,有了好吃的总是舍不得吃,留给爷爷奶奶。“有事农活忙,顾不上做饭,她就去做饭,衣服都是自己洗。”赫爱萍说,扫地、洗衣、做饭的家务事,兰雪婷都会干。
“兰雪婷性格活泼开朗,像个男孩子,小学四年来,她一直是班里优秀的好学生,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兰雪婷班主任老师卜海兰说,兰雪婷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生活节俭、学习勤奋,在学校里人缘特别好。卜海兰从一年级开始就是兰雪婷的班主任,对于兰雪婷的影响特别深刻。
感人事迹传遍小城
6月26日下午,兰雪婷在家人的悲泣声中安葬。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自发组织参加葬礼,沿线的村民听了兰雪婷的事迹后,不但为小女孩儿的不幸遭遇感到无比惋惜,更被小女孩儿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所感动,人们纷纷赶到清真寺,给小女孩捐款出乜贴,向她的家属表示慰问,为这个善良勇敢的小姑娘送行。
“一个人不能没有一颗善良的心!”蓝雪婷牢记妈妈对自己教诲,用自己年仅11岁的生命诠释了她对善良的定义,她的事迹在周围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让无数的乡亲们感动不已。
兰雪婷,一个普通家庭年仅11岁的小小少年,她或许不懂得为了别人付出生命的高尚意义,但她用源自内心的行为诠释了关于爱和真美的天地正道。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人生境界的高尚追求。
据了解,2010年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后,泾源县切实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医疗救助、慰问帮扶、抚恤安置等工作。兰雪婷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固原市、泾源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进行确认表彰。(新消息报记者 剡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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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实践
11月1日,记者在表彰会上了解到,这次表彰奖励兰雪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是宁夏区、市两级与宁夏人保财险公司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以来首例实践。
今年2月,为解决县(市、区)经费紧张,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特别是伤亡人员得不到及时表彰奖励和救助问题,自治区综治办、宁夏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签订了《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五市也相应的与各市人保财险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书》。
保险种类主要有见义勇为人员意外身故,每人最高给付金共80万元,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十倍以上奖金,通过区、市财政列入预算,建立保险机制来规范落实。见义勇为意外残疾、烧伤,最高给付金共80万元;见义勇为意外住院医疗和附加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共20万元。
在建立保险机制中,宁夏人保财险公司,从我区实际出发,本着做慈善做公益事业的精神,积极争取总公司的支持,尽力降低投保金额,提高给付金额,密切配合,确保了保险机制的建立。兰雪婷见义勇为行为被泾源县人民政府确认后,宁夏人保财险公司立即启动工作程序,及时将给付金足额划拨到位。(新消息报记者 剡文鑫 )
摘自:中国文明网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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