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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经济实力提出量化标

发布日期:2015-10-27 10:11:07 来源: 作者: 点击:137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杨孟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期印发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包括“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坚定不移地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关于刑事责任和刑罚适用”、“关于审判程序和证据审查”、“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相关问题”等五部分内容。

《纪要》的第一部分内容,从“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严惩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依法加大惩处‘保护伞’的力度”、“严格依照法律履行审判职能”等方面对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不仅指明了不断强化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还重点强调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和严格依法办案的重要性,并对“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精神实质作了更加全面的解读。

《纪要》的其他四个部分,分别对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遇到的部分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主要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中若干构成要素的认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起点的审查判断、骨干成员的认定、不同类型组织成员所具有的有关量刑情节的运用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案审理、法庭举证、质证、涉案财产追缴、没收范围等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纪要》在继承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人数、经济实力规模等问题提出一般掌握的量化标准,并对非法控制特征(危害性特征)的具体情形予以进一步细化,将会有助于解决因法律规定相对原则而导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人民网北海9月17日电 今天,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周强指出,这次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强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法治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公正司法,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周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网北海9月17日电 9月17日,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周强同志对人民法院打黑除恶工作提出的要求,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南英指出,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人民法院秉持程序正义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有效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组织领导得力,配合协作顺畅,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当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断呈现的新动向、新特点,审判工作还存在着法律政策界限仍需进一步明确、组织协调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面临着多重困难和挑战。

南英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把审理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民法院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的新局面。

南英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二是要严格法定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是要突出审判中心地位,坚持证据裁判,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对下指导,充实专业审判队伍,进一步做好配合协调和宣传工作;五是要及时传达和认真学习本次座谈会的精神以及对有关执法标准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推进和指导打黑除恶审判工作。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北海市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主管副院长、刑事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不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与会代表还就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适用问题及政策把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进一步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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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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