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发挥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加快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高度融合。
时间:11月3日
场合: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
“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11月3日,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构建,必须发挥信息化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加快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高度融合。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吉林电子法院体验区,网上立案、网上诉讼、网上执行、网上阅卷,利用“互联网+”思维,法院把诉讼活动由线下搬到线上。
“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律师和当事人可以摆脱打官司受时间、空间等因素的影响,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介绍。
“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经建成,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运用信息化技术不积极、裁判文书上网不及时不全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运行管理能力不足、数据质量不高、信息化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周强分析。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通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国法院共公开案件信息18.5万条、裁判文书1153.3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334.6万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6.7万例。
“下一步,要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周强说,这是今年初我们在全国两会上作出的郑重承诺,明年全国两会前必须完成。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面临的崭新课题,需要我们以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精神不断探索。”周强要求,推进司法公开全覆盖,法院专网对人民法庭的全覆盖,加强对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加强对司法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应用,提升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工作水平。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04日 21 版)
(责任编辑: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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