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刘石磊)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基本原则,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具有强制减排义务。即便如此,中国近年来自主自愿采取减排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并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此外,中国还主动与多国展开气候合作,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为推动气候谈判注入新动力。
作为气候谈判的基石,《公约》明确指出,与有义务率先减排的发达国家不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为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因此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各自国情,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自主采取力所能及的减缓和适应行动。
出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以及一个发展中大国的担当,中国近年来在加强本国气候治理方面频有“大动作”,对于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大手笔”。
今年6月,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提交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中国还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
这份“绿色答卷”成色如何?专家估算,上述60%至65%的减碳目标,意味着2005年至2030年间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率须维持在3.6%至4.1%。而美国和欧盟1990年以来的碳排放强度年均降幅均约为2.3%,低碳转型表现突出的英国和德国也仅为3%和2.5%。
世界自然基金会等18个非政府组织发布的报告也指出,中国的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已超过其“公平份额”,相比之下,发达国家承诺的目标与其历史责任和能力不相称。比如,美国和欧盟的行动目标相当于其应承担“公平份额”的五分之一,而日本的行动目标只相当于其应承担份额的十分之一。
中国的努力和决心,让《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不吝赞美:中国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非常非常认真”,并采取了“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具有榜样意义。
除了加强本国气候治理,中国也没有忘记其他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应对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今年9月,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少国家和国际机构对此深表赞赏,认为中国这一举措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贡献,展现了大国风范。
也有评论指出,与中国相比,一些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支持的国家,只是将原本用于发展援助的资金改用气候变化援助的名义重新“包装”,或是开出“空头支票”。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对话,为推动全球气候谈判、促进新气候协议的达成做出积极贡献。
从去年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到今年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两个大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让世界惊喜连连。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加强气候变化对话合作意义重大。
国际组织“绿色交流峰会”主席戴维·阿贝尔直言:“中国的行动和中美合作是这两年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最棒的事情。”
法国外交部长、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主席法比尤斯也表示,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约两个月之际,《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发表传递了中美两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强烈信号,有助于调动气候谈判各方的积极性。
中国还先后与印度、巴西、欧盟、法国等国家和区域组织就气候变化发表联合声明,通过一系列郑重承诺,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增添新动力。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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