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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 免除部分小微企业增值、营业税至明年年底

发布日期:2014-10-09 10:29:33 来源: 作者: 点击:78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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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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