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网群:   北京市青年党建网   紫光阁青年党建频道

全面放开建制镇小城市落户限制

发布日期:2019-01-30 22:22:45 来源: 作者: 点击:112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分落户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简化优化落户审批流程。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2017年人力资源市场共帮助2.03亿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为3190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但同时,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尚不健全,妨碍人才顺畅流动的体制机制性弊端尚未根除,人才无序流动的问题仍然存在,不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此次发布的《意见》针对人才流动领域存在的流动配置机制不健全、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体制机制性弊端有待破除、服务体系不完善、流动秩序不规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

  其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未来将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专业人才,落实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布局,将建立协调衔接的区域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打破阻碍人才跨区域流动的不合理壁垒,引导人才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

  在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方面,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的人才落户条件,建立健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分落户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简化优化落户审批流程。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打破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才在城乡、区域之间流动提供子女入学、住房安居、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等保障。(记者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分享到:

(责任编辑:阳光)

上一篇:2018年北京地区GDP总量超3万亿元 增长6.6%

下一篇:商务部:消费连续5年成增长第一动力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