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
文件印发后,牵头起草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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