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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吸毒者有精神病症状一经发现须立即控制

发布日期:2015-05-06 09:15:52 来源: 作者: 点击:762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原标题:公安部:吸毒者有精神病症状一经发现须立即控制

  昨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2月以来,江西、宁夏等地先后发生8起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暴力抗法事件,已致8人死亡,12人受伤。公安部禁毒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对因吸毒已出现精神病症状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控制,依法收戒治疗。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合成毒品滥用人员引发“毒驾”、挟持人质、寻衅滋事等肇事肇祸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禁毒局近日下发通知,最大程度地把隐性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日常排查和分类管控,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严重违反协议脱失人员,要及时控制并依法处置,严防再次流入社会产生危害。对于吸毒成瘾严重的吸毒人员,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最大限度减少处置变更。

  公安部禁毒局要求,对于曾经因吸毒产生精神病症状的人员,要“定人定位”,核对现状,告诫教育,最大限度防止复吸。对于因吸毒已出现精神病症状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控制,依法收戒治疗。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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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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