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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护航改革发展(“四个全面”在推进)

发布日期:2015-10-28 09:28:49 来源: 作者: 点击:70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却可以帮助大批农民实现“市民梦”。

改革发展,法治护航。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透过这份法律文书,我们看到居住证的轮廓,看到户籍改革的施工图,更看到“改革进行到哪一步,立法就跟进到哪一步”的时代特征。

科学立法,让改革于法有据。除了户籍制度改革,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上海自贸区改革;从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到公益诉讼试点改革,无一不是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予以衔接,无一不是充分发挥法律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并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了190项改革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7次会议,共商法治议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成熟,有力保障着国家的改革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

有权不可任性,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从重大行政决策失误的终身追责,到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司法案件,从依法打虎拍蝇力度不减,到积极开展境外追逃追赃,权力逐渐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司法改革掷地有声,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如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成为司法机关的价值追求和工作目标,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冤假错案等现实问题,正在得以规范和解决。去年6月以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任务,逐步在试点省份落地生根。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全民守法。如今,“关键少数”的关键性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信访不信法”等社会现象正在转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治的声音铿锵有力,法治的步伐坚实前行。全面依法治国必将不断升级,法治力量必将为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一年来

依法治国 蹄疾步稳的大变革

  金秋十月,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去年的此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法治思维,以从未有的热度,走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治”二字,亦成为家喻户晓的高频词。

  从修改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到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从免去劳民伤财的“荒唐证明”到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从纠正呼格吉勒图冤假错案,到实行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追责制……一年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推进、蹄疾步稳,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环节掀起巨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更加牢固。

  科学立法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法院可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医院发现家暴不报告将担责……”8月24日,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引起媒体高度关注。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以反家庭暴力为内容的法律草案,剑指近年来频发的“家暴”事件,将为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家暴”预防难、发现难、干预难提供利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不断推出。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修订,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奠定法律基础。

  改革求变,立法求定,如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将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举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2月25日,羊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备受关注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就是俗称的“三块地”改革,在法治的护航下正式开弓射箭。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一年来,修改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制定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航道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立法先行,发挥了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适应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筑牢法治根基。

严格执法

  “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人民日报报道了陈先生出境旅游的遭遇,此后,更多“奇葩”证明被媒体披露:兑换残币需开“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办理工商执照需开“不扰民证明”,报销住院费需开“摔倒证明”……免去这些劳民伤财的荒唐证明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在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简政放权实践中得到体现。

  2014年11月15日下午,一辆黑色轿车从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办公楼出发,两个多小时后,驶入天安门东侧的国家博物馆。车里,有109枚将被博物馆收藏的已废弃公章。与这些公章一起被废弃的,是那些曾经困扰市场的审批权力。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今年,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更多行政审批项目被调整。

  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6月1日起,国务院派出11个督查组赴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春江水暖鸭先知,简政放权的效果如何,群众的感受最真切。10月8日,河北省承德市明桥煤炭经销处法人朱会明在申请当天就拿到了国税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过去不仅手续繁杂,等待的时间也很漫长,一般得20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税务审批权限由市里下放到县级,只要信息核实无误,就能当场登记、即时办结。这都是改革给我们带来的‘福利’。”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首次发布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评估报告,对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状况进行全面“体检”,这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史上还是第一次,再次表明了打造法治政府、规范权力运行的信心和决心。

  公正司法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已进入寒冬。李三仁、尚爱云夫妇经过9年的奔走呼号和漫长等待,终于盼来了这一天: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宣告他们的儿子——呼格吉勒图无罪。这一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五十三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渐次展开。

  在上海,33%的员额比例实现了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职业化;在海南,“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从理论走向现实;在深圳,没有行政级别的困扰,法官、检察官更乐于在业务上有所追求;在湖北,基层法院、检察院迈向人财物省级统管,摆脱了“地方粮票”的困扰……

  今年5月4日,是全国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张律师早早就来到了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感受这一改革带来的变化。“来立案的群众比往常多,递交起诉书等材料,不到半小时,案件就立上了。”张律师说。“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作出部署。8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抽选产生130名人民陪审员。“从8000名辖区常住居民中抽选130名,虽然只是数字的变化,但这一变化,彰显了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北京二中院院长鲁桂华说。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一系列改革举措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最高法在深圳、沈阳设立两个巡回法庭;云南、山东等11个省份启动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神州大地,司法领域掀起了数十年从未有之大变局。

  全民守法

  “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7月1日,人民大会堂掌声响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得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快建设,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9月2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公布了一则信息,通报婺城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徐乘胜干预插手司法案件。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民看来,“这为防止干预司法开了个好头”。

  今年3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被许多基层法官检察官看成是独立办案的尚方宝剑,对于排除干扰、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一年来,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北京唐先生是一位民企老板,因经营和劳动争议问题,过去一遇到纠纷,总是四处托人打听谁在法院有熟人,还找过记者。近一年来,纠纷还是不断,当记者担心又被他“缠”上时,他轻松地回答:“我已委托了律师,相信不用找人,法院也会主持公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8月20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律师发展史上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聚集一起,共商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民守法”的重大部署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28日 02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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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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